关于召开河南省焦化行业“十三五”规划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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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11:47
豫钢协焦字【2015】第001号
关于下发《焦化行业“十三五”淘汰和压减过剩产能规划的研究》
课题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安排,河南省钢铁工业协会焦化行业分会做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焦化行业“十三五”淘汰和压缩过剩产能规划的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课题工作。课题研究目的是对我国当前焦化行业发展中形成的产能严重过剩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分析,提出有效的战略措施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过剩产能的办法及相关政策建议,为焦化行业和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同时也将对我省焦化行业的生存和“十三五”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了较好地完成本课题并为我省焦化行业“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现将《规划研究》课题提纲、焦化行业情况调查表及编写工作时间要求下发给大家,请按时完成。
一、《规划研究》课题研究提纲
(一) 焦化行业总体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
1.“十三五”期间焦炭需求分析(重点是全国焦铁产量前10位省区分析)。
2.现有焦化产能利用状况分析,按照重点省市分析焦化装备、产能、产能利用率、环保、焦化准入等情况,重点对照环保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分析产能过剩情况。
3.“十三五”期间焦化行业经营效益预测分析。
(二)焦化行业产能过剩产生原因分析
1.市场机制不健全诱发了焦化产能过剩,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受到诸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的引导、企业投资的盲目性等等,导致了焦化产能的过度扩张。
2.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扩大焦化投资,包括焦化项目审批、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等不规范等,盲目扩大了焦化产能。
3.部分地方政府制定和执行的炼焦煤资源就地转化政策导向,导致在不适宜发展的焦化地区焦化产能扩张。
4.钢铁产能快速增加而钢铁行业配套焦化产能增加缓慢导致了独立焦化产能快速增加。
5.部分地方环境保护执法不严,部分企业环保成本低,也是产生焦化产能过剩的原因。
(三)焦化行业淘汰和压减产能过剩措施研究
1.建立焦化行业预警机制。
2.总结分析焦化行业准入实施成效,分析未准入焦化产能原因,利用焦化准入条件政策,实施淘汰和压减过剩产能。
3.运用产业政策和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产业退出。
4.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技术升级。
5.资源配置市场化,土地、水、电、环境容量等公共资源逐步形成市场价格调节机制,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优化配置。
6.环保公平执法,利用环保相关政策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
7.优化调整焦化产品结构,减少焦炭产量,增加化工产品。
8.开发焦炭新用途,例如替代无烟煤、利用焦炭发展煤化工等。
9.推动行业市场化重组。
10.规范焦化产业园区化发展。
11.实施污染物排放交易。
通过研究各项淘汰和压减产能过剩措施,提出各种措施可能淘汰和压减的产能数量,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淘汰压减过剩产能6500万吨,开发焦炭新用途消耗2000万吨。
(四)焦化行业淘汰和压减产能过剩政策建议
1.根据淘汰和压减措施研究,提出具体的相关政策建议。
2.强化焦化行业准入管理。
3.焦化准入企业政策和金融支持。
4.完善产能退出机制。
二、工作进度安排
1.定于5月8号上午9点30分,在河南省冶金研究所二楼201会议室召开主管焦化“十三五”规划的负责同志座谈会。
2、5月15日之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企业焦化产业发展情况和附件的填写,以电子版方式报河南省钢铁工业协会。
联系人: 贾富旺13938427789
宋玉岩13526180926
电话/传真:0371-63917753
电子邮箱:hnjx450012@163.com
附件1:公司(厂)基本情况调查表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