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我国始终把经济结构调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需求结构持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优化重塑,收入分配结构持续改善,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
一、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新中国成立75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不断稳固,第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分别由1952年的50.5%、20.8%、28.7%,调整为2023年的7.1%、38.3%、54.6%,实现由第一产业为主向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转变,有力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第一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内部结构更加优化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第一产业增加值从1952年的343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8975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3.5%。农业内部结构更加优化,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以种植业为主,195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高达85.9%。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等改革的实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农林牧渔业得到全面发展。201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下降至51.9%,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比重分别上升至3.9%、30.7%、9.7%和3.7%。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54.9%、4.4%、24.6%、10.2%和5.9%。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粮食产量实现二十连丰,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69541万吨,蔬菜瓜果、肉禽蛋奶、渔业产品等品种丰富、供应充足。
(二)第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业生产向中高端迈进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第二产业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产业增加值从1952年的14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8258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0.3%,比GDP年均增速高2.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52年的20.8%提高到2023年的38.3%,提高了17.5个百分点。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只有采矿业、纺织业和简单加工业。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发展,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初步建成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发展进入腾飞期,1979—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措施推动下,我国工业加快转型升级,逐步向中高端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迅速发展,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3.6%,比2012年提高5.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5.7%,比2012年提高6.3个百分点。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到19362亿元,比2012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10.4%。
(三)第三产业规模日益壮大,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第三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第三产业增加值从1952年的195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68823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8.2%,比GDP年均增速高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52年的28.7%提高到2023年的54.6%,提高25.9个百分点。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比较缓慢,且结构较单一,主要以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传统服务业为主。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5%,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行业。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服务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第三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迅猛发展,占GDP的比重明显提升。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4.4%和3.5%,比2012年分别提高2.2个和1.5个百分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3017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比2014年提高18.4个百分点。
二、需求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新中国成立75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国内需求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消费、投资、净出口三大需求内部结构持续改善,三大需求占GDP比重由1952年的79.2%、22.0%、-1.1%,调整为2023年的55.7%、42.1%、2.1%,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消费需求稳步扩大,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稳固
我国消费需求总量持续扩大,最终消费支出从1952年的546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701361亿元,年均增长10.6%。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消费需求拉动,1952—197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年平均值为70.4%。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商品和服务市场极大丰富,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2012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5.4%,比1978年提高16.7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2013—2023年,最终消费率均保持在50%以上,居民消费支出占最终消费支出比重稳定在70%左右,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年平均值为53.9%,是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消费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服务消费蓬勃发展。2023年,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8%,比2012年下降3.2个百分点;网络消费、文旅消费等新消费形态不断涌现,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连续11年稳居全球第一;全年国内出游48.9亿人次,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133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65倍和2.16倍。
(二)投资结构更趋优化,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持续发挥
我国投资需求保持快速增长,资本形成总额从1952年的152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530440亿元,年均增长12.2%。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投资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房地产开发、社会领域等投资成效显著,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2012年,资本形成率为46.2%,比1978年提高7.8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本形成率保持在合理区间,2013—2023年,我国资本形成率年平均值为43.6%,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年平均值为41.4%。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投资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3%,增速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高7.3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9.9%和11.4%;截至2023年底,我国5G基站总数达337.7万个,高铁营业里程达到4.5万公里。
(三)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经济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对外贸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从1952年的-8亿元到2023年的26847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52年的-1.1%到2023年的2.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1980年,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对外开放迈出关键步伐,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2010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50%。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外贸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2013—2023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年平均值为2.2%,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年平均值为4.7%,比201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外贸新动能蓬勃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出口加快,2023年,汽车、集成电路、锂电池较2012年分别增长了7.3倍、1.8倍、15.2倍;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27194亿元,比上年增长8.5%。
三、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重大战略带动作用持续发挥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不断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区域发展整体效能稳步提升。
(一)区域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区域发展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东、中、西、东北四区域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发展均衡性逐步增强。从经济规模看,1952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57亿元、146亿元、127亿元和84亿元,2023年分别提高到65.2万亿元、27.0万亿元、26.9万亿元和6.0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1953—2023年,四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分别为9.1%、7.9%、8.3%和7.5%。其中,2013—2023年,四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分别为6.5%、6.9%、7.1%和4.4%,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快于东部。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1952年四区域间极差比[1]为2.54:1,1978年缩小到2.09:1,2023年进一步缩小至1.86:1,相对差距呈现逐步缩小态势。
(二)区域比较优势持续发挥,发展协调性逐步增强
东部地区发挥“挑大梁”作用。2023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2]达到52.1%,连续31年超过50%;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0%。中部地区加快崛起。2023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为21.6%,比2012年提高0.3个百分点,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积极成效,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23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70385元,与东部地区的比值由2012年的0.54:1提高到0.61:1。东北地区振兴取得新进展。东北地区统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巩固产业安全基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东北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3%,比2012年提高12.2个百分点,成为推动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重大区域战略深入推进,引领带动作用显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加快落实,资源空间配置优化升级,动力源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得到加强。京津冀[3]协同发展有序推动。2023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达10.4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2013—2023年年均增速为5.8%。长江经济带[4]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达58.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为46.7%,比2012年提高2.9个百分点。粤港澳大湾区[5]建设扎实推进。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广深港高铁等系列民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北上南下“双向奔赴”,人流、资金流、物流相互交织,粤港澳大湾区日益呈现出联通交汇新景象。长三角[6]一体化发展进展顺利。2023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30.5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4.4%,比2012年提高0.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GDP万亿之城”达到9个,比2012年增加7个。黄河流域[7]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黄河以占全国2%的水资源支撑了全国12%的人口和17%的耕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指引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屏障功能稳固提升,“南北呼应、东西交融”的区域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四、住户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国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全方位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持续用力,我国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
(一)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连续跨越几个台阶,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从1992年到2022年[8],我国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从17814亿元增长到742883亿元,年均名义增速达13.2%。1992—2003年,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和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均保持在60%以上;2004—2011年,住户部门收入保持在近60%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一系列举措优化调整经济结构、深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从2012年到2022年,我国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年均增长8.9%,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速0.5个百分点,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58.8%提高到2022年的62.2%。其中,住户部门劳动者报酬收入由2012年的26.8万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63.4万亿元,年均增长9.0%,带动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从49.8%提高到53.1%。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不断完善。2022年,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0.8%,比2012年提高3.4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向住户部门的实物社会转移从2012年的29101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79884亿元,带动住户部门调整后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7.4%,较2012年提高4.6个百分点。
(二)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企业部门收入占比总体提高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企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企业活力大大激发,企业部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波动中上升。2008年,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达28.9%,较1992年提高5.3个百分点。2008年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企业部门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发展正在经历从要素驱动向技术驱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2022年,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26.6%,比2012年提高1.2个百分点;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22.6%,比2012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政府财政调节能力日益增强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统收统支、包干制、分税制三个发展阶段。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调动了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我国财政收入规模逐步扩大。2012年,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15.8%,比199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21.4%,比1992年提高8.5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党中央、国务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让利于企业、让利于民。2022年,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11.2%,比2012年下降4.6个百分点;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16.6%,比2012年下降4.8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地区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持续优化改善,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注:
[1]极差比指的是一组数据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异比例。
[2]指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数的比重,下同。
[3]京津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
[4]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5]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6]长三角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7]黄河流域包括黄河干支流流经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相关县级行政区。
[8]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目前最新的宏观收入分配数据为2022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