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来,我国积极推动RCEP规则对接和贸易投资自由化,利用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的产能优势深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也为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注入澎湃动能。我国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表明,我国强大的优势产能解决了RCEP国家短缺的消费品供给,增强了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尤其是通过产能合作将我国的优势产能转化为发展中国家的优势产业,助力其建设工业化和信息化现代产业体系,走出了一条合作共赢之路。
以规则对接推动RCEP区域市场高度联通
RCEP是世界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最具活力和包容性的自贸区,对于维护亚太区域和平发展和经济繁荣,尤其是促进东盟国家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吸引投资占全球24%。我国是RCEP区域中最大的经济体,占区域GDP、出口和进口总额分别为60%、49%和42%,占区域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总额分别为36%和25%,成为拉动区域增长的强大引擎。我国积极推进RCEP规则落地实施的同时,以推进RCEP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融合为战略目标,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化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国通过不断降低关税水平、推动原产地累积规则、降低贸易投资壁垒、加强国际产业合作等务实举措,有效促进了RCEP区域的商品、服务及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增进了区域市场一体化和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水平,增强了区域市场活力和成员国福利效应,尤其促进了东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为区域经济平衡、普惠、包容性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
RCEP实施以来,我国与各成员国实现了贸易投资创造效应,为成员国创造了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使其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2022年和2023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总额比重均超过30%。日本是RCEP成员中享惠进口最多的国家,其中享惠进口额88.5%来源于我国。我国与东盟连续4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对东盟贸易额占对RCEP成员国贸易额的50%。2023年我国与东盟贸易额达6.4万亿元,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5.3%。我国为东盟国家创造了巨大的市场机会,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都是贸易规模或增速位居前列的伙伴。我国对RCEP国家投资也保持强劲增长态势,2022年投资额达179.6亿美元,增长18.9%,总量占比15.4%。特别是东盟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截至2022年我国对东盟投资额占总量比重达11.4%,主要集中于新加坡、越南、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截至2023年我国在东盟设立企业超过6500家,2023年对东盟投资达155亿美元,总量占比12%。
我国以高水平开放推动RCEP区域经济增长红利持续释放,为亚洲持续保持世界经济增长的中心地位发挥了稳定器和加速器的作用。尽管面临各种外部环境挑战,亚洲经济仍维持较高增速。2024年博鳌亚洲论坛发布报告显示,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计算,2024年亚洲GDP规模占全球比重将达49%,仍是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地区。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到2025年RCEP关税减让将使15个成员国出口增长10%以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3年至2029年RCEP区域GDP将增长10.9万亿美元,分别是美国、欧盟GDP同期增量的1.4倍、2.6倍。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着力聚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等领域打造高水平自贸区,将持续提升我国与东盟的供应链协作水平,助力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以贸易创造效应增进RCEP区域供应链深度合作
我国依托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产能优势发挥了RCEP区域产业链中的带动作用,并构建起与成员国之间稳定的供应链关系,有效促进了区域分工体系发展、贸易优势互补、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我国的优质产品出口不仅满足了成员国对高端产品和时尚产品的消费需求,促进其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者福利提升,而且为其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国强大的制造业产能增加对RCEP国家的进口,为成员国丰富的矿产资源和中间品出口提供了巨大市场,为其扩大产业规模提供了机遇。
中间品贸易标志着RCEP成员国已经成为我国供应链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与RCEP区域的中间品贸易额占我国与RCEP贸易总额60%以上。2022年我国对RCEP区域中间品贸易额为1.3万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5.9%,占对RCEP贸易额的64.9%,占对全球中间品贸易额的33.8%。2023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中间品贸易额约为1.2万亿美元。以我国作为进出口来源地计算,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对我国的出口和进口均列本国第一或第二位,说明上述国家与我国已经形成了密不可分的供应链关系。
我国商品出口促进RCEP成员国的产品结构升级、消费结构升级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以机电产品和中间零部件为主,汽车、手机、通信设备、电子电气、电信设备、集成电路、电机、机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钢铁等都是我国出口的优势产品。2022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的汽车、蓄电池和电子元件分别增长71.6%、50.3%和15%;2023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6.4万亿元,其中装备制造出口占32.8%,锂电池、汽车零配件等大幅增长。我国新能源汽车凭借技术领先、性价比高等优势赢得东盟国家青睐,2022年我国对东盟汽车出口额同比增长48%,占东盟汽车进口的26%。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提升了东盟国家的消费品质和消费者福利,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国的装备制造产品、中间零部件出口有效提升了东盟国家的制造业价值链水平和商品出口竞争力。我国加强与东盟在新能源和海洋蓝色经济合作,依托技术优势成为风能、太阳能、海洋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助力东盟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制造业产能为RCEP国家产品出口创造了广阔市场需求。2012年至2022年我国从RCEP成员国进口额由6328亿美元增加至9502.9亿美元,年均增速达4.2%。我国对RCEP国家进口主要包括机电产品、加工制品、原材料和矿能资源等产品,2022年进口的机电产品、金属矿及矿砂分别占46.2%和10.4%;2023年进口的能源产品较2021年增长31.2%,占我国能源产品进口的32.4%。我国自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数量占进口总量的63%,自东盟国家进口的主要产品包括矿物产品、贱金属、塑料橡胶、木浆制品、纺织原料等初级产品及机械器具、仪器仪表等机电产品。这些产品进口增强了RCEP区域资源富集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经济规模效应、国民财富效应和就业创造效应,助力其工业现代化体系建设,同时也有效支撑了我国强大的工业体系和制造业产能,提升了区域分工协作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
以国际产能合作助力RCEP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我国与RCEP国家产能合作日益密切。RCEP内多数国家仍处于工业化和信息化初级阶段,对我国优势产能存在巨大需求。东盟是我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最大目的地,2017年至2021年制造业占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比重由22.5%增加至42.7%。我国的数字技术、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家电、钢铁、纺织、化工、电力、石化、高铁等优势产业不断加大与东盟投资合作,2023年机械、电子、汽车、化工等行业在东盟设立生产基地达120多个,助力东盟国家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我国企业走出去将先进技术标准等带入发展中国家。我国对东盟投资合作不仅带去了优质产能,而且将先进的技术、工艺、标准、管理和服务带进东盟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显著的技术和知识外溢效应。我国企业通过本土化经营深度融入当地市场,提高了东盟发展中国家的互联互通水平。中老铁路、雅万高铁采用我国自主设计和标准,实现全系统、全生产链输出,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国际交通大动脉。
我国境外产业合作园区结构升级带动发展中国家形成新质生产力。目前,我国已经在泰国、柬埔寨、老挝、越南、印尼、马来西亚、缅甸等东盟发展中国家建成了一批境外产业园区,这些园区成为当地集聚产业、增加就业、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引擎,境外园区由过去的传统产业转移到面向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成为东道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依托。与此同时,我国境外企业更加注重产业和技术双转移,在东道国建厂的同时设立研发中心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与东道国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共同构建开放创新网络,带动东道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链。